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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怕你们!”萧山一男子报警放“狠话”,结果……

萧山网 2022-04-25
“别以为你们人多势众,我不怕你们”

近日,萧山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,开口就辱骂工作人员,还扬言称“如果手头有枪就要冲过来打人……”
 
接警员询问男子因何事报警,身在何处,同时让他注意文明用语。男子不肯正面回答接警员问题,只一个劲地辱骂纠缠。
 
挂断电话后,男子又接连2次报警,依旧对公安机关进行辱骂挑衅。
 
男子的行为已涉嫌扰乱110指挥中心正常工作秩序,查明男子所在地后,蜀山派出所民警随即出警,在一夜宵摊内找到喝得醉醺醺的报警人林某某(46岁,福建人),将其传唤调查。
 
林某某被保护性约束至酒醒后,对其酒后骚扰110的行为供认不讳。称其因心中不满无处发泄,便借着酒劲拨打110报警电话,进行辱骂挑衅,宣泄情绪。


“我当时喝醉了,这些话都是乱说的。”面对民警讯问,林某某的态度与先前电话里判若两人,连连讨饶希望公安机关宽大处理。



▍林某某的态度与先前电话里判若两人
 
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,目前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 
法律链接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3条第1项规定: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5条第1项规定: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0条第2项规定: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、谎报案情,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 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
来源 | 萧山公安

常驻小编 | 萧网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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